财务咨询,财务咨询公司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务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1、残保金缴纳周期:超过12月15日未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保金金额每日5‰缴纳滞纳金。始终不缴纳残保金的企业,北京地税通过***方式强制征收。
2、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残保金的缴纳时间因地区的不一样有所区别,目前大部分地区是一年统一缴纳一次,按当地税务局下发的时间进行缴纳,也有税务局直接按季度进行缴纳,每季度按上一年缴费金额平均四个季度进行预缴。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院财政部门会同***院有关部门规定。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残保金缴纳时间有什么规定吗超过12月15日未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保金金额每日5‰缴纳滞纳金。始终不缴纳残保金的企业,北京地税通过***方式强制征收。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1、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根据查询关于2023年河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公告得知: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残保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残保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残保金。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每月申报;用人单位已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只需于每年的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在扣税账户存足款项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统一扣缴。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