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税务工作效率的关键一步:选用优质税务软件的重要性,如何提高税务工作质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提升税务工作效率的关键一步:选用优质税务软件的重要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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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持续改进服务举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提高纳税人满意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持续改进服务举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定代表人绑定企业步骤:
1、首先法定代表人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
2、然后按照【国税业务办理】-【用户管理】—【绑定企业】的路径进入绑定企业操作模块。
3、再点击“新增”按钮,根据提示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点击“确定”后绑定成功。提示绑定成功后,法定代表人就可切换到企业身份办理企业的相关涉税事项。 绑定企业不成功的原因可能是:你录入的信息或当前登录用户信息与金三期税务登记里面的信息不一致(比如:税务登记信息里面法定代表人姓名中间含空格),请到办税服务厅变更税务登记即可。
4、2017年1月开始,办税已经实行了实名制。在1月之前没有实名认证的,将无法办理税务。现在告诉可以用手机认证。如果手机实名认证成功了,但是绑定不了企业的时候,可以用手机实名认证好的账户登录进去然后用电脑绑定企业。
5、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直辖市、***单列市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部门及注册税务师协会直接监督和管理。
房地产税问题已经纳入了议事议程,推出房地产税收,就应该是最近一两年的事情。
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中国全国各地的楼盘建设已经接近尾声,目前只有一线城市房价还在坚挺,而其它城市都在开始暴跌,以后城市再依靠出让土地的收入,来维护城市的管理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而有的城市的房价已经暴跌到了,只有几千元一平方米。
第二,城市不能依赖出让土地的收入来维护城市的管理,那就需要从新开出一个新的税收品种来收集税收来募集资金用于维护城市的管理需要。推出城市住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提高城市的管理需要,应该是符合目前国情的,因为过热的房地产也需要房产税给它降降温。
第三,楼市泡沫过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如今的楼市价格过高,不利于年轻人买房结婚,如今的年轻人压力大,买房子房价太高,给彩礼,彩礼价格也在一路飙升,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年轻人结婚生孩子。长此以往必然会直接影响社会的发展。
第四,目前社会上一个家庭手里有多套住房的非常普遍,房产税的推出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资,可以利用房地产税收,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问题。
综上所述房地产税收已经是在所难免,有传闻说,目前市场上的大平米住房正在低价抛售。街头巷尾议论是,可能有人知道了房地产税收的有关信息。
由于本人才疏学浅,分析问题可能存在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首先说明此观点只代表个人。
房地产税已经酝酿多年,也在重庆和上海做了试点,效果怎样?不得而知,只是说会适时实施,但这个时间是什麽时候不好说。
现在的房地产业也到了高位,外国势力一直唱空国内楼市,希望以此来诱发国内经济危机,但他们又不是没有道理。
地方***通过大量举债进行地方建设,财政吃不消,就大量买地,催高地价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长期的不良发展就完成了经济危机的存在,有了泡沫就需要慢慢的释放。
消减***开支,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实施了;债务重组是银行不愿看到的,也再进行;19年又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只剩央行没有印钞了,这一步不会轻易实施,这样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中央已经多次不同场合表态,房住不炒,也就说明,会用一种比较温和的手法实施去杠杆,不会过度的刺破泡沫。
有人说在经济最好的时候实施,大多数人不在乎税率,因为经济上行,推广不会受阻;个人认为房产税会在经济最不乐观的时候实施,作为一个调节市场的杠杆,这样会调节贫富差距,又会增加***的收入。
房地产税2020会落地吗?绝对不可能,
立法程序分为提出法律草案/审议立法议案和立法议案的表决通过,这个过程快的也需要2年以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访时,在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称,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房地产税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也就是提出法律草案阶段,由于房地产税的影响性,各方都会很慎重,今年不会上会审议房地产税,更别说落地了。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争议不休的话题,主要是高层强调房住不炒和不作为短期经济***手段,可是地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地产是偏爱有加,毕竟土地收益太诱人,一旦没有土地收益,可能有的地方工资都难以保障,更别说发展经济了。因此地方更愿意看到房价不断上涨,可是地产价格泡沫已经明显,需要一个调控政策,遏制地产泡沫进一步膨胀,但由地方***的力挺,房价依然是延续上涨格局,炒房投机性购房屡禁不绝。
为此需要创新方式,那就是房地产税的实施,拓宽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对土地的依赖,即使房地产税通过立法,到地方实施还是需要一个过程,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房地产税具体实施,还要看地方推进的力度。
房地产税2020年肯定是不会开征,只能说房地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
虽然今年两会在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方也宣称,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的相关草案,这只能说是释放了一个信号,房地产税的开征已是势在必行,毕竟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距今已经九年了,不动产登记的实施使房地产税实施的条件也越来越趋于成熟,提供了基础性的技术支撑。
尽管如此,2020年开征房地产税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原因一是时间上不允许,立法程序上仅仅还在草案修订层面,还需要数次的审议和表决;二是房地产税开征对社会、对经济的影响太深远,开征的决定会更慎重作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的虽然给了我们较多的经验,但毕竟是一次不太成熟的探索,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共识,没有短时间大范围推广就是个证明;三是***疫情这个动荡的时期也不允许再投放一个“房产地税”的***,引起更多的舆情,毕竟房地产税会触碰到千家万户的“蛋糕”
不管怎样,房地产税的开征是大势所趋,无法避免的,只是早晚而已,开征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肉眼可见。首先国家抑制炒房、强调刚需的调子已经让房地产开发商受了很大伤,房地产税的开征势必危及到“炒房团”的收益,持有成本的增加肯定会影响房地产价格;其次老百姓的购房欲望会减弱,房地产税会对一套房或普通住宅更友好,持多套房和豪华住宅的才是房地产税的主要征税对象,购房保值?你得先保证银行利率比房地产税率高才行;再次估计各地方***会趋向于支持房地产税的落地实施,因为房地产税肯定会是地方税,***会更愿意看到房地产市场走高,使房地产税这一“存量税源”收入保证上升态势,保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财政部前相关负责人:“房地产税”最好按套数征收,将影响房价!
今天(6月2日)早间时分,知名财经媒体报道称:财政部前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房地产税按住房套数征收”!
根据上述媒体(时代周报)的报道显示:业内公认的财税专家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前所长),此前在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谈到“房地产税立法”的相关问题;
贾康认为:之所以“房地产税立法”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讨论,但迟迟未能提上日程,是因为这个税不仅牵动着多套房主,还将影响还未买房的人!
对此,贾康分析表示:一直以来,多套房主手里的房子,都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额外的成本,一旦开始征收“房地产税”,他们在高额的税负面前感觉“鸭梨山大”;
而目前正在攒钱买房的“刚需”,等向他们征收“房地产税”时,他们肯定也会不理解——这么多年都没收税,我刚刚买房就要交税,也太不公平了!
同时,贾康还认为:征收“房地产税”有助于减少“炒房”!
对此,贾康分析表示:一旦开始向多套房主征收“房地产税”,他们为了规避税负负担,可能会考虑卖掉部分房产,这样会使一些“空置房”进入房地产市场,从而增加住房供应!
那么,问题来了(由上述记者提问):“房地产税”会不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对此,贾康认为:大家都说房价不会受到“房地产税”的影响,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一出台就立刻能让房价出现下跌,而是会从税率等多个方面,对各个城市(因城施策)的房价产生不同的影响!
最后,还有一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房地产税”该如何征收?
对此,贾康建议:首先应该“扣除”(即免税),比如普通双亲家庭“扣除”两套房(为什么不是“扣除”第一套房?避免“离婚潮”),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房地产税”!
值得一提的是,其实“房地产税”和上海、重庆早已试点的“房产税”是一回事!
贾康介绍称:“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只是叫法(名义)上不同,是因为当初开始试点时,考虑到“房地产税立法”的时间会很久,所以就先用“房产税”这个叫法,但实际上征收范围已经扩大到了住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原本“房产税”试点要扩大范围,但相关部门表示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于是就没有继续扩大试点范围,一直到现在都只有上海和重庆2个城市在征收“房产税”;
万万没想到的是,“房地产税立法”一直“稳步推进中”,一直到现在都还处于内部研讨中!
本文由“我家住楼房”原创(作者:刀柄老爹),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减免税政策也要看那个地方***政策,相对来说***部门还不一样在房子中有很多优惠政策,也是怕这样***作用,房价上涨趋势明显增加。***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等做实业的企业中。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地方有一定的减免权限,对于此次特殊情况的税收减免,各个地方对于房产税是否减免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规定,目前涉及到房产税减免的省市有湖南、浙江、海南、江苏、黑龙江、河北省、云南省、重庆市和上海市。
在房产税减免范围和力度伤,各个省份又都大同小异。
比如南京市税务局在2月17日出台了《南京市关于对参与疫情房租减免的纳税人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的实施细则(试行)》政策:
(一)、国有企业出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房租收取实行“一免两减半”(指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的,根据实际收取的房租收入减免房产税。
(二)、其他非国有单位、企业和个人出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房租收取比照国有企业“一免两减半”的,房产税减免参照上述第一条第(一)款执行。
同时文件还规定了纳税人自行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减免条件,在享受困难减免***取“申报享受,一次性办理”的简易办理流程,企业需要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从上述税收政策中我们能看到,享受房产税减免需要满足“一免两减半”,承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在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此项政策,也就是说,并不是企业房租减免了,房产税也就跟着做了减免,前者不是后者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
那达不到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免租期间房产税怎么缴纳呢?咱们在这里需要做一个简单的讨论。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那房产税的纳税人自然就是房屋所有人,但现实情况往往比理论定义要复杂很多,实际征收时,房产税不由房屋所有者缴纳的情况不在少数。
许多企业在租赁房屋时,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贵规定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房屋涉及到的税费问题。默认情况下,房产税是有房屋所有人承担,但双方可以协商到底由哪一方负责缴纳。
有句话说的好“羊毛出在羊身上”。出租方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出租房屋给企业,其中的税费一般都会言明由承租方承担,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房东给租户减免了房租,若不享受房产税减免优惠,这部分房产税大概率不会由房东自己掏钱来缴纳,租户需要缴纳这部分税款。
既然确定了由出租房来承担房产税,部分租户又有疑问,租户承担的房产税是按照每月的租金收入缴纳还是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呢?标准是不是可以由承租方自己决定呢?我们可以参考一般情况下,租户房屋给承租方免租期间房产税的处理方式来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也就是说,在减免房租不减免房产税的前提下,需要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设房子原价是100万元,当地税务局核定扣除比例为20%,一个月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就是100*(1-20%)*12%=9.6万元。具体由哪一方来缴纳税款,由双方在新签订的免租合同中协商确定,没有规定的,由房产所有人也就是房东来承担。
那企业能这样做吗?我想大多数企业还是会主动来承担这部分税款的。房屋租金减免本身就不是一项义务,好房东都减免了租金,总不能还让房东掏钱来缴纳税款吧?所以,最终承担者必然是还由企业来承担,相对于房租,房产税已经很少了。当然,房租能减免的企业,一般都覆盖在这次疫情房产税减免范围内,毕竟,对于这种牺牲小利成全他人的行为,一直都是我国在推崇的大德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持续改进服务举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持续改进服务举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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