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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总局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意义

nihdff 2025-01-31 税务师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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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税务局总局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家税务局总局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制定税收行政法规吗?

不可以。

1、行政法规是***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2、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规章主要指***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是***院的直属机构,它制定的文件只能称之为规章,它只能制定税收方面的规章。

税务稽查有权利冻结账户吗?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条的规定,税收保全措施有两类手段:

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65条规定,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  实施程序。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在税务检查中***取税收保全措施要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有效时限。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88条规定,税务机关***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税收是怎么产生的,什么是税收,税收又有哪些特征,它的本质和作用是什么?

1、税收的本质含义:

首先,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

其次,税收的征收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西方学者更强调“公共需要”)。

第三,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藉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因此,征税体现了强制性特征。

第四,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

第五,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了财政收入。

因此,我们可以给出税收的完整定义如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的特征: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它们的之间的联系:

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必须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强制性征税是对所有者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一个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的利益。所以,征税必须具有固定性。总之,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一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无偿征收。而无偿征收必须借法律的强制手段。而强制、无偿地征收,又必须具有固定性,否则会遭到纳税的反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税务局总局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税务局总局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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