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有什么依据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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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事务所一等会保留的,在这方面审计准则是有要求的,不仅要保留审计报告,还要保留与报告有关的所有资料,如,审计工作底稿及为说明报告和底稿内容从企业里取得的证明材料。
保留这些东西是为了防止风险的发生,有的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可能会过了几年后,还需要查询报告中数字的来源,事务所如果没有保留这些资料,说不清楚问题,是失职,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审计报告有两种,一种是外部的,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公司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一种是内部的,由审计部门根据公司要求进行相关审计项目后出具的内部报告,对企业管理及决策层有参考作用,一般无直接法律效力。审核报告企业内无此项目,在会计上到是有审核程序,但不需要出具报告。验资报告,系企业成立或改制、增减资是由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一份专业的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合规性等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以帮助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
审计报告还可以促进公司的透明度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声誉,增强市场的信心和稳定性。
因此,出具审计报告是保障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利益的必要手段。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出具的具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 (二)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三)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四)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五)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六)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对被审计单位有前款第(二)至(五)项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人民***应认定其明知。 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人民***应当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导致报告不实的,人民***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 (一)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三)项的规定; (二)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准执业; (三)制定的审计***存在明显疏漏; (四)未依据执业准则、规则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五)在发现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的迹象时,未能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 (六)未能合理地运用执业准则和规则所要求的重要性原则; (七)未根据审计的要求***用必要的调查方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八)明知对总体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特定审计对象缺少判断能力,未能寻求专家意见而直接形成审计结论; (九)错误判断和评价审计证据; (十)其他违反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务审计报告哪里出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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