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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关注的重要税务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nihdff 2025-06-03 税务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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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是部门规章吗?

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部门规章都是以局长令的形式发布,而其他的像公告、国税函、国税发、财税字等都是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很明显部门规章的效力比规范性文件高。 税收部门规章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区别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是什么性质的文件?

  一、属于应用文书中的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二、通知的应用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

  三、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财税[2008]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网上为什么查不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税率调整后,原来业务需要补开***或开具红字***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开具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红字***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稅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第三条规定,增值棁***棁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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